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文件规定,经资料审查、入户实地调查,以下企业具备上述政策规定: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现将审核通过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贾文婧 内蒙古厚德农牧产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7日。
咨询电话: 187-4816-7459
监督电话: 159-0484-0550
化德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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