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财金[2020]50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 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经资料审查、入户实地调查,以下人员具备上述政策规定:
一、已申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与实体店牌匾名称一致,且实体店正常营业;
二、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
现将第五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卢瑞林 化德县瑞林牛羊养殖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2日。
咨询电话: 187-4816-7459
监督电话: 159-0484-0550
化德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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