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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1-06 17:45 作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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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分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改善环境民生为重点,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全市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思路,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对环保部门的知情权、参与权,环保部门的社会诚信度明显提升。现将2019年度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构建齐抓共管的高效工作机制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由局长赵春雷担任组长的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各副局长为副组长,负责对所分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指导与审核,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的推进与监督检查等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分工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审核、反馈、备案等事项的工作流程以及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 加强综合协调,确保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环保信访信息的公开以及化德县城区空气质量信息的公开,监测数据实现了实时公开。此项工作的启动与持续开展,确保了公众能够随时了解企业排污及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三)加强公开载体的拓展,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和新形式,构建灵活多样,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渠道。 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信访案件16起,其中接到乌兰察布市环保举报受理案件6起,向化德县自然资源局转1起,向化德县林业和草原局转1起,接到化德县信访局案件2起,民心网来件4起,接到12369举报2起,查处率100%,办结率100%,对具备回访条件的全部进行了回访,满意率在98%以上。

2019年我分局根据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办法(过渡期试行)》前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个,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办法(过渡期试行)》出台后自今共报备预审项目18个,备案登记18个在门户网站与县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我分局认真按照市局排污许可证整改事项清单要求督促指导3家淀粉企业、3家屠宰企业和2家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积极整改,并要求企业在完成整改事项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网进行公示

局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活动,环境工作人员结合日常环保工作,深入帮扶村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五环境日期间,我分局在化德县人民广场过往群众帮扶村村民发放环保宣传品2000余份购物袋1000余份,并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增强环境意识,激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既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了解,又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

(二)注重党务公开成效的检验评估。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检验评估体系,将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对公开内容的知晓程度、对具体事项办理结果的满意情况等要素细化为评价工作成效的具体指标,通过民主测评、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切实增强各项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和提高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参与度,提高满意度。

(三)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为重点,着力推进我分局政务公开工作;以环保行政审批大厅和12369环保热线“两个”窗口为重点,做好环保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微博、微信为重点,拓展政务公开新渠道,扩大全民参与。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最重要意义,特别是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关注公开情况,监督公开情况,努力营造公开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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