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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18:11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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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化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化德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化德县长顺镇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障综合大楼,电话:0474-7914271,电子邮箱:hdxrsj1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一网通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基础网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履行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职责,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人员,规范了政务公开程序。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情况的汇报,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和要求;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送审、报送等工作;并做好全局信息化建设规划、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归档、对外宣传等具体工作。

(二)重视制度建设。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在建立健全原有的政务公开方面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公开方面强化落实,规范和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进一步健全宣传工作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和有关信息公开的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宣传工作。

(三)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从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办理业务和有利于监督出发,在充分利用现有渠道的基础上,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以更加生动直观的载体形式展现出来。一是继续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曝光率。2020年,我局通过化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人社工作动态信息59条;政策性文件12条。二是利用新型媒体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加大人社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社会保障宣传效果。通过乌兰察布日报发布人社动态信息20余条,乌兰察布市人社局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30余条。三是继续做好常规政务公开发布。从深化政务服务着手,突出政务公开的便民取向,不断完善局内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根据政策调整需要及时编印便民小册子和宣传海报,方便群众熟悉有关政策和办事流程;充分发挥12333咨询服务平台作用;结合城乡居民参保等契机深入基层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咨询活动,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继续铺设政务公开栏和电子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板块的宣传作用,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动态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性,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二是加大政务公开规范性建设,逐步理顺和克服影响政务公开的不利因素;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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