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自治区、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在公布化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
地址:化德县长顺镇长春大街化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474-79024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平台载体,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依法行政、政务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林草业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一)林草生态工程实施情况
1、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21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计划任务1万亩(人工造林5000亩<乔木造林2000亩、灌木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5000亩),灌木造林1200亩未完成,其余均已完成。封山育林均完成网围栏建设。沙源工程草原任务2020年度饲草料基地2000亩,2019年度暖棚3000平方米、储草棚20000平方米,已全部完成。
2、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任务5000亩,将2016年度的义务植树基地造林4110亩(其中:包括400亩需要补播补种)纳入退耕任务,剩余890亩正在协调乡镇落实地块,计划2022年度雨季完成造林。
3、南山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我县义务植树基地主要围绕三面环城、“四大出口”进行建设,重点打造“东湖公园、西山公园、北绿化环城带”,为进一步改善县域绿化环境,在南山规划义务植树基地一处,规划面积1500亩。目前,项目乔木造林任务已全部完成,主要种植樟子松、榆树、花灌木和柠条。
4、重点区域绿化工作。为联社、医院、学校、园区提供绿化苗木24000余株,绿化面积300亩。
5、蚂蚁森林。2021年我县蚂蚁森林公益造林任务为100万穴,规划占地面积为7811.7亩,项目作业区分为4个作业区,种植树种为柠条,已完成项目建设。
6、庭院经济及特色经济林建设。完成2021年庭院经济及特殊经济林新建及对历年经济林补种1000亩,种植地径大于3公分的果树、李子、杏树等。
7、村庄绿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我县村屯绿化任务为8个自治区级示范村,主要做法是由乡镇组织实施、政府项目补贴。
(二)退化资源修复工作
8、2021年退化林分改造任务3500亩,正在办理林木间伐指标,待指标落实后进行项目建设
9、2020草原生态修复17000亩(其中:人工种草10000亩、围封7000亩),已完成人工种草(施肥)10000亩,围封5000亩。
10、实施民乐淖湿地围封项目,建设管护房、参观栈道,设立警示牌、安装监控设备,项目已完成建设。
(三)林草湿地资源管理工作
11、草原鼠虫害防治。2021年在七号镇疫点周边和其他乡镇鼠害高密区,实施草原春、秋季灭鼠防治58.4万亩。完成病虫害防治26.5万亩。
12、森林病虫害监测。开展为期半年的国家级测报点春尺蠖监测预报工作,完成松材线虫病监测1.59万亩,林业鼠害防治面积1.6万亩、柠条虫害防治7.5万亩。完成各类苗木检疫662.94万余株,检疫松木板材200立方米,检疫苗圃地420亩。
13、规范林草征占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及国家林草局《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规条例,完成组件报批草原征占用18项,取得审核手续6项;报批林地征占用2项;临时占用林地1项;临时占用草原4项目。
14、森林草原防扑火。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累计出动宣传车辆100余台次,重点对县域内省际通道、四大出口加大禁牧防火工作宣传力度。同时在特殊防火日,加大了野外用火管理,强化防火巡护,有效的阻止了森林资源的损失扩大。
15、护林员落实情况。将能胜任林木管护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国家生态护林员,人均年工资1万元,2021年共聘用生态护林员494名。
(四)破坏草原林地专项整治情况
(1)移送问题图斑。依据疑似图斑分析研判会议纪要精神,在前期排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图斑进行移送。移送森林公安分局47个图斑,公腊胡洞乡问题图斑21个图斑、德包图乡27个图斑、白音特拉乡40个图斑、七号镇61个图斑、长顺镇154个图斑、朝阳镇95个图斑。
(2)核查信访举报。专项整治以来,接到自治区转办信访案件2起,分别为五间房黑枸杞占地和七号安业围封草场问题。在市专项整治协调组指导下,以上信访案件均已完成整改。
(3)开展立行立改。根据我县违规违法占用林草资源实际情况,由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林草局和森林公安分局四部门联合向政府行文,要求对县域内招拍挂13家矿山企业采取停电措施,责令矿山企业停工整改。同时林草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6家矿上企业占地情况,编制了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目前完成编制并移送公安局12家,协调移送4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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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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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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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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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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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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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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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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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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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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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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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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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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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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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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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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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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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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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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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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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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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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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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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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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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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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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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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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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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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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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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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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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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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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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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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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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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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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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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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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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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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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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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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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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化德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一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积极主动接受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县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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