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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29 17:47 作者: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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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化德县长顺大街财政大楼 ,邮编:013350 联系电话:0474-7902412,传真:0474-79024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化德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82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文件、三务公开、审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制,确保审计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审计工作的特殊性,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进一步保障了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配备专人强化对化德县审计局门户网站平台的建设管理,做到部门领导审查、局长复核、专人登记发布三级管理,做好舆论检测和有害信息筛查。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二是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认识还不够深;三是审计信息的敏感度高,尺度较难把握。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审计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高效。

2、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审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3、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消除网络泄密隐患。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化德县审计局2021年度未收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展开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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