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化德县长顺大街财政大楼 ,邮编:013350 联系电话:0474-7902412,传真:0474-79024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化德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82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文件、三务公开、审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制,确保审计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审计工作的特殊性,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进一步保障了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配备专人强化对化德县审计局门户网站平台的建设管理,做到部门领导审查、局长复核、专人登记发布三级管理,做好舆论检测和有害信息筛查。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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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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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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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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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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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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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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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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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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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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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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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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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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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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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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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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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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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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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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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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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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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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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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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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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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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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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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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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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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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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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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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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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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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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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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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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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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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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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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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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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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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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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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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二是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认识还不够深;三是审计信息的敏感度高,尺度较难把握。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审计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高效。
2、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审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3、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消除网络泄密隐患。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化德县审计局2021年度未收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展开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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