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化德县发改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09 10:33 作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化德县发改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2021年政府投资审批62项、企业投资备案项目43项。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指派专人及时跟踪相关栏目更新情况,定期通报各栏目更新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98条。

(二)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0件,回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严格按照要求公布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向社会公开方面 2021年,我委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抓好重点股室、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同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纳入公开范围,实行实实在在的公开。同时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社会公众可查询相关信息,也可进行投诉、建议等,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接受监督的服务功能。2021年,我委共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4条(政策性文件26条、重要工作38条)。我委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做好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机构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不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够丰富;二是在公开实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二是继续做好我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着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我委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按照《化德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化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