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自治区、市、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由财政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化德县财政局办公室
电话:0474-7902731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2年,化德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公布各类信息44条。政务动态共计20条,其中图片新闻3条、部门动态8条、通知公告9条;政府信息公开共计13条,其中单位简介1条、领导成员1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性文件9条、信息公开年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5条,政府决算公开1条、部门预决算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各股室、中心以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局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年未发生局信息公开泄密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建设。为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加强了信息发布、回应解读、深入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核心内容建设,建立对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让行政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并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领导工作分工。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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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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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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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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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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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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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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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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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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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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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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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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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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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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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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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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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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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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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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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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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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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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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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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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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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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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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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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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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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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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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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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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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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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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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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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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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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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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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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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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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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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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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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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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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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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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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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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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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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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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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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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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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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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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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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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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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均已完成,但仍存在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深度有待加大、政策解读形式有待多元,以及依申请公开方面的问题。
2、思想认识不到位,报送时效有待提高,稿件质量存在问题。
3、信息意识不强,文字功底不深,报送的信息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深入推动预决算公开层级从部门到单位全覆盖;首次向社会公开直达资金名称、资金管理办法、年度分配结果等直达资金信息。
二是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会商机制,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加强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了解申请人的诉求,精准提供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县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县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财政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以财政管理制度、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领域为重点,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预决算公开层级从部门到单位全覆盖,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推进直达资金信息联动公开。重点公开直达资金名称、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分配结果。三是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本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采购意向公开范围实现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范围实现项目全覆盖。四是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县级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
(三)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工作
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好《化德县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和《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发布;充分发挥公众建言献策、辅助决策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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