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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10:50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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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自治区、市、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由财政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化德县财政局办公室

电话:0474-7902731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2年,化德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1231日,共公布各类信息44条。政务动态共计20条,其中图片新闻3条、部门动态8条、通知公告9条;政府信息公开共计13条,其中单位简介1条、领导成员1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性文件9条、信息公开年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5条,政府决算公开1条、部门预决算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各股室、中心以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局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年未发生局信息公开泄密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建设。为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加强了信息发布、回应解读、深入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核心内容建设,建立对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让行政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并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领导工作分工。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均已完成,但仍存在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深度有待加大、政策解读形式有待多元,以及依申请公开方面的问题。

2、思想认识不到位,报送时效有待提高,稿件质量存在问题。

3、信息意识不强,文字功底不深,报送的信息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深入推动预决算公开层级从部门到单位全覆盖;首次向社会公开直达资金名称、资金管理办法、年度分配结果等直达资金信息。

二是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会商机制,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加强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了解申请人的诉求,精准提供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县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县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财政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以财政管理制度、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领域为重点,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预决算公开层级从部门到单位全覆盖,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推进直达资金信息联动公开。重点公开直达资金名称、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分配结果。三是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本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采购意向公开范围实现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范围实现项目全覆盖。四是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县级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

(三)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工作

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好《化德县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和《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发布;充分发挥公众建言献策、辅助决策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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