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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7 11:36 作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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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化德县发改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地址:长丰大街住建综合大楼四楼

电话:0474-7904740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县发改委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制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抓好政府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使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和参与监督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方面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9条。

(二)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0件,回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严格按照要求公布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四)平台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积极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作用,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完善发改委网站栏目建设。

(五)监督保障

我委对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平台监督管理,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发生。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机构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 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不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同志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把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县发改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乌兰察布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化德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指导县发改委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化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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