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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1:44 作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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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化德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深化环境执法改善区域,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环保部门的知情权、参与权,环保部门的社会诚信度明显提升。现将2022年度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联系。

址: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204室

话:0474-790444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分局始终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化德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分工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审核、反馈、备案等事项的工作流程以及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分局全年公开主动公开17条,其中行政许可9条,行政处罚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分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以县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主体,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依法公开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理和反馈信息的工作制度,加强舆情处置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扎实做好平台建设,落实我分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组织机构、动态信息、规范性文件等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大多数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兼职承担信息公开职责,工作的系统性、连贯性、规范性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分局将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为重点,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环保行政审批大厅和12369环保热线“两个”窗口为重点,做好环保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微博、微信为重点,拓展政务公开新渠道,扩大全民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分局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我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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