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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15:54 作者:化德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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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自治区、市、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2022年度化德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址:化德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话:0474-791893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条例》,紧密围绕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聚焦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信息2条,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信息14条,上级政策文件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为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加强了信息发布、回应解读、深入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核心内容建设,建立对局本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让行政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积极落实发挥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电子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提升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重要事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会议研究。通过加强自查自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于法规性文件公开较多,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内容有所欠缺。二是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高要求和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的高标准下,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更加关注群众所需、百姓所想,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时高效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化德县应急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2022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乌兰察布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化德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方案,持续落实推进化德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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