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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17:01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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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自治区、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2022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股联系。

    址: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4室

    话:0474-79149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工作职能,认真梳理、及时主动公开了部门动态,更新了领导班子成员等,方便群众对我局行政各项职能职责的知晓,有效推动市场监管局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内容涉及综合动态、业务工作等,部门动态信息22;办事服务重点服务领域食品药品监管公示23,产品质量公示3条公开政策性法规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2年我局共收到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局主要领导统管、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局综宣股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综宣股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了机构概况、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局按期按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数量有待增加;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通过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办案等情况,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县市场监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乌兰察布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化德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指导县市场监管局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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