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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11:04 作者:院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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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自治区、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2021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

地址:化德县信访局122室

电话:0474-79107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及时、准确为原则,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扎实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政务公开进度,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全年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发送公开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1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一栏中,更新了单位简介、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和2020年度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开了《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工作的规定》《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具体承办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确认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形成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仍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所欠缺,存在对系统使用不够熟练问题,导致报送的质量还不够高。二是存在数据上报不及时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文字能力和水平,做到信息准确、精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化德县信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化德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方案,持续落实推进化德县信访局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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