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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市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1-10 11:21 作者: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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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自治区、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公布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股联系。

地址: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4室

电话:0474-791496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条例》,紧密围绕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群众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平台载体,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依法行政、政务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内容涉及综合动态、业务工作等,图片新闻及部门动态信息44条、完成预决算公开2条。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的重点服务领域—食品领域公示19条。公开政策性法规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建设。为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加强了信息发布、回应解读、深入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核心内容建设,建立对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让行政行为更加公开透明。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发挥政务微信公众号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电子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提升公开的实际效果,目前,我局微信公众平台拥有粉丝4346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局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1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按期按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深。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化德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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