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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10:53 作者:汪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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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化德县长顺镇长盛大街公安局大楼,邮编:013350,联系电话:0474-79189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化德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落实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化德县公安局通过县政务管理平台发布政策文件12条,通过“平安乌兰察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5篇,通过“平安内蒙古”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篇,通过“化德公安”公众号发布信息610篇;向内蒙古日报发布2篇、内蒙古法制报210篇、人民日报5篇、中国晨报34篇、中国日报10篇、内蒙古长安网82篇,及时准确将信息传递给公众,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化德县公安局认真梳理职能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主要就各警种部门典型性,群众反映度高的热点信息予以公开,充分发挥警民团结在信息宣传舆论氛围营造的良好作用。

(四)创新平台建设

化德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办要求积极更新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集约化信息管理平台相关内容,在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做好应更新必更新,热点内容紧跟公安实际,在法定公开内容中进一步完善信息建设,时刻重视回应群众的新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化德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和保密性管理,每条信息都由部门领导审核后发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2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警种部门对政务信息认识不足,报送不够积极,缺乏主动性;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针对性不强,信息资源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部署,提高政务公开认识。各警种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好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高效性。二是围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主题鲜明,文字简练,内容更反映本单位的新情况、新举措,提高上报信息质效,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完善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化德县公安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化德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化德县公安局将进一步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和深度,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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