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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16:33 作者: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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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自治区、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公开《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

地 址:化德县综合建设大楼五楼工信局办公室

电 话:0474-79004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盯全县工业经济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问题,加强信息发布和热点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 主动公开。

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单位职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决算等信息。2023年,通过化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活力化德公众号、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众号主动发布政务信息166条。

(二) 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申请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围绕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根据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数据指标,及时向社会公开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

2.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公开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率。

3.各级人大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化德县政协会议提案7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5件。主办的政协提案答复均在网站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完善部门公众号。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对公众号进行更新完善。二是加大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作用,实现信息多渠道发布、全方位呈现。做好“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化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媒体公众号管理。2023年发布信息152条。

(五)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自治区、化德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不断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与应用。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我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足。

改进措施:一是各股(室)、中心要提高对信息公开这一方面的认识,加强合作。二是充实力量,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人员力量配比,并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规定流程要求,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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