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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农牧和科技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1:37 作者: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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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自治区、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长丰大街农牧大楼318室

电话:0474-791788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通过化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乌兰察布市农牧局网站、活力化德公众号主动发布政务信息58条,内容涵盖农牧科技各项具体工作动态。同时,向化德县政府网站公开涉农补贴政策性文件或信息25条;向社会发布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抓住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科技宣传周、农资打假集中宣传、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地膜回收攻坚月活动等有利时机,通过媒体宣传、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公示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答复期限、收费标准、申请表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确定专人强化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管理,加强了信息发布、回应解读、深入推动农牧科技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核心内容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电子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提升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积极进行自查,配合纪检委“三务公开”监督平台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二级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政务公开面临人少事多的矛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缺乏工作经验,不能够主动及时公开相关动态。 

改进情况:加强人员的培训,充实人员力量,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县农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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