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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6:43 作者: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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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自治区、市、县政府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现将要发布《化德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化德县警民路档案馆4楼电话:0474—79023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化德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强化政府信息服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每月及时上传最新的统计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及统计局政务活动信息,共公开49条,被采用31条,采用率达6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更好满足申请人对统计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回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对群众提出的信息查询申请,我局根据对口原则,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同时严格执行涉密工作有关规定,对涉密文件、信息坚决做到不上网、不复印、不拍照,明确传阅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班子成员职责及联系电话,按要求公开我局财政收支情况,同时还在单位内设置三务公开专栏及通知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张贴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提升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了一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职负责我局信息公开类文字编辑和技术维护工作。同时,也做好政务公开年度自查自评、做好年度总结、认真撰写年度报告。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社会评议相关反馈,未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门户网站政策栏目解读以转载为主,主要来源国家统计局或省统计局网站的政策解读文稿、公开统计数据解读文稿;同时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文件的多样化解读工作,及时做好对应解读文稿的关联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使人民群众能够详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

二是加强对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的学习,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统计能力,精心打造更多统计宣传产品,扩大统计宣传产品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宣传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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