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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21:53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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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化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化德县建设综合大楼3楼,电话:0474-7902191,电子邮箱:hdjsj001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化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始终把认真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措施,扎实抓好落实,紧密结合我县2023年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和新任务,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职能,完善工作制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聚焦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增进公众对住建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助力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部门。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单位项目公开、社会保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多种途径,做到了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尽量公开,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6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我局工作特点,及时按要求发布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回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完善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目前未开通其他信息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汇报,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在干部职工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审核发布信息质量,梳理群众热心、关心的舆论导向,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通过加强检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是加大人力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县住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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