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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21:55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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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化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化德县长顺镇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障综合大楼,电话:0474-7900430,电子邮箱:hdxrsj1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化德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助力人社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化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人社工作动态信息14条;其中:基层动态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部门信息公开2条,政策性文件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社会关注度高的人社重点领域为重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原则,全面梳理各类信息,根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分类要求,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将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曝光率。2023年,我局通过化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人社工作动态信息14条。二是利用新型媒体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加大人社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社会保障宣传效果。通过乌兰察布市人社局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20余条。三是以县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主体,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广、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工作事项进行公开。为了给群众提供更加贴心周到的服务,按照服务对象需求,推动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人社服务事项实现了线上(网上)办理为主,自助服务为辅,线下办理为补的服务格局,服务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化德县人社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行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常抓不懈。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形成由分管领导初步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再予以发布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全面,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改进办理方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三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政策解读形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纠正存在信息少发漏发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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