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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6:14 作者: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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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化德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化德县民政局302室

电话:0474-791860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已采用82条。其中,主动公开基层动态5条、通知及公告类2条、措施与实施情况49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36条、部门信息公开14条、惠民政策类1条;处理县长信箱信访事项3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度,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我们都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网站,居民通过化德县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们从深化服务着手,突出便民取向,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根据政策调整需要及时编印政策宣传小册子和宣传单,合理制定版式,方便群众熟悉有关政策和办事流程,同时,深入各乡镇开展政策公开宣传咨询活动,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监督投诉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报送信息时往往不够及时,缺少积极主动性。

改进措施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同时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定期对政务公开中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泄露公民个人隐私。同时继续按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政务公开,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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