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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5:20 作者:陈建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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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本报告由化德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包括2024年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自然资源局;电话:0474-7902115;邮政编码:013350)。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多条。我局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流程,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四)平台建设

我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利用政务公开宣传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监督保障体系,提升监督效能,高度重视信息工作,积极主动编写和报送工作,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自然人

商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息

0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主要表现在:1、在报送过程中,公开重要信息不规范,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2、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尚显不足,公开力度仍需加大。

(二)措施:1、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报送时限、报送流程进行报送,并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2、合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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