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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17:00 作者: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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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本报告由化德县水利局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安大街水利大楼;电话:0474-2276280;邮政编码:01335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和建设模范自治区,认真落实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县委、县政府各项要求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水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水利厅、乌兰察布市水利局、化德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全力推进农村供水实行县域统管,以水质水量达标、管理服务到户为目标,建立完善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统筹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发力”,加快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开创新时代水利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党务信息11条,政务信息17条,财务预决算公开3条。实现了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向社会公开,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水利局修改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针对自身行业特点形成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体系,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各类规划和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严格按照程序运行后在法定时间公开。

(四)平台建设

以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为契机,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第一平台,强化网站公开职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规范化建设。水利局在化德县融媒体平台刊稿3篇,化德党建3篇,在市水利局平台刊稿5篇。主动针对党建、汛期值班、节约用水、农村供水保障等民生热点话题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进行科普宣传,提高社会关切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同时通过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册(单)1万2千余份。同时对照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审查要求进一步查缺,逐项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化德县水利局根据任务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并要求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数据录入、联系等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信息设置,明确责任,进一步细化内部工作流程和约束机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监督评议各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专门的政务服务人员,多数工作都是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完成,政府信息报送的信息质量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及时性还不够高,不能第一时间公开;三是舆情引导和回应关切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履行好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机制及措施,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各项民生水利服务、新时期水利建设、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及水法治工作中,进一步推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全面推动化德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收费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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