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化德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14 15:56 作者:统计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化政办字〔2026〕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现将要发布《化德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党政大楼后楼统计局;联系电话:0474-22760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统计核心职能,精准对接社会需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内容涵盖最新统计规章制度、各类政策文件及局内组织开展的政务活动等关键信息,且15条信息均被相关平台成功采用。公开渠道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确保统计领域政策解读、政务动态等信息及时精准触达公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内容聚焦区域经济统计数据查询。该申请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相关信息已按规定予以公开,申请人对办理结果无异议,未发生重复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存档全流程责任,修订完善《统计局数据信息发布制度》,筑牢信息公开规范基础。工作推进中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精准对接群众关切,高效回应信息查询诉求,在收到群众信息查询申请后,精准高效提供查询服务,切实搭建起与群众顺畅沟通的桥梁。同时,严守涉密工作底线,将保密规定贯穿工作全过程,对涉密文件和信息实行严格管理,以铁的纪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坚决杜绝上网传输、复印留存、拍照泄露等各类泄密风险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关键举措。工作中,我们聚焦统计数据公布这一核心环节,着力推动发布模式迭代升级,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数据报送的固化模式。摒弃以往单一表格、枯燥罗列的呈现形式,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用篇章化的发布方式,将零散数据整合为逻辑清晰、内容详实的分析篇章。在数据呈现上,既保留核心指标、关键数据的精准性,又增加背景解读、趋势分析、对比说明等内容,把数据背后的发展态势、变化规律讲清楚、说明白,让专业数据变得通俗易懂。同时,注重优化数据分类和检索功能,按照主题、领域、时间等维度科学划分,方便群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切实提升统计数据的细致度、可读性和实用性,以更优质、更贴心的政务公开服务,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健全政务公开内部管控机制,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从严从实开展年度自查自评,紧扣先进标准、聚焦群众诉求,围绕信息公开内容完整性、发布时效性、渠道畅通性等维度开展全方位 “体检”,靶向补齐短板、推动优化提升;二是精心谋划年度工作总结,系统提炼工作亮点,深入剖析难点堵点,切实为后续工作开展积累实践经验、夯实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统计数据解读仅停留在基础层面,缺乏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深度分析。

改进情况: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解读能力,后续将围绕重点领域统计数据,撰写更具针对性、前瞻性的深度解读材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