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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19:20 作者: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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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自治区、市、县政府工作要求,现公布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股联系。

地址: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3室

电话:1524748926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 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年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政务新媒体、公示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职能与政策法规。及时公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权责清单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

2、市场监管动态。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监督检查等领域的监管动态、专项行动进展及工作成效。

3、执法信息。按要求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抽查检查结果(含“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4、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消费警示提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等。

5、财政信息与规划计划。按规定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发布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落实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我局收到公开申请0件。

(三)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审核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及时。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和维护,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规范运营“化德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拓展公开渠道。

二是利用公告栏等线下场所,提供办事指南查阅等服务。

三是利用局机关信箱、平台留言等互动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咨询和建议。

(五) 监督保障方面。

1、组织领导。我局建立局主要领导统管、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严把撰稿、复核、保密审查、审批发布等环节,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可靠。

2、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细化工作标准和流程。

3、社会评议与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认真研究处理改进相关工作。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导致的严重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渠道还可以更加丰富多样,运用图表、动画、短视频等直观形式进行解读的能力有待加强。

2、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与公众精细化、个性化的信息需求匹配度需提高。

(二) 改进情况

1、已开始探索制作图文解读、政策问答等,下一步计划尝试运用更生动的可视化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2、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等公众高度关注领域,已着手研究制定更细化的公开指引,力争提供更精准、更及时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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