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消防监督执法程序,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化德县消防大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辖区各单位履行消防责任情况进行抽查,为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现将8月份抽查计划公示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对全县范围内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全面排查整治全县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被检查单位名单
1.化德县那达慕蒙餐店
2.化德县拴虎万顺寿材铺(个体工商户)
3.化德县爱美熙科技美容馆
4.化德县冉妈饰品店
5.化德县华盛矿业有限公司
6.化德县物通天下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7.化德县佰亿商务酒店
8.内蒙古信达飞物流有限公司
9.化德县通达加油城
10.化德县森华商务酒店
11.化德县虹湖加油站
12.化德县百德大酒店
13.化德县民政加油站
14.化德县人民医院
15.化德县华冠氧气乙炔有限公司
16.化德县财政加油站
三、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是否确定;2、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4、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6、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8、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