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全面深入地排查和预防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二是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众性事件隐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把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认真负责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按照“排查的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的好”要求;
四是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做到了“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切实处理好矛盾纠纷的化解,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
今年1-9月底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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