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和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水利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二)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有效保护,组织编制全县所有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县范围内水资源水量水质综合规划和监督实施。(三)负责全县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实施打井配套、水浇地开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