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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财政局
来源:化德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11:31 作者:李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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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化德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本级和乡镇的财政分配办法;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推进全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全县县本级财政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县与乡镇单位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研究拟订县级管理全县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税费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先进管理办法;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县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

(十)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财政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设。

(十二)承办化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起草修改有关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访、督查、保卫、机关财务管理、机关资产管理及制度建设等项事务;负责机关的印章管理;负责系统业务目标管理的制定、分解、检查和考核;督促检查有关股室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建议;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干部年终考核,协助局党支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及后备干部培养、考察管理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二)监督监察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制度、办法,拟订具体的实施意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监督财政局内部各股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规、政策和制度情况;监督财政局所属各部门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实施对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内容范围涵盖行政处理处罚、内部监督、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等各项检查。

(三)综合股

研究化德县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执行形势,提出调整财政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工资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整改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管理住房资金和财务;负责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使用监管;负责全县非税收入征管和稽查,监督执行单位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参与治理乱收费、乱集资、“收支两条线”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监督等使用工作。

(四)预算股

提出并拟订全县财政收入政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拟订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预算;研究、整理预算编审数据和基础资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意见,对年度预算超收和新增财力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审定和下达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管理和控制预算指标;办理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和预算追加追减手续。登记预算指标;拟订县与乡镇的分配政策,负责县级的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县与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的预算联络工作;管理和分配基层政权建设资金、5%民族机动金和军队、武警、税务等地方性专项补助资金。

(五)乡财股

合理确定乡镇政府和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提高乡镇政府和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其职能的自我保障能力;拟定“乡财县管”和“村财民理乡代管”办法;负责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在明确乡镇公用经费支出范围的基础上,分类核定乡镇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并组织落实;根据行政村类型分类确定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最低保障标准,并组织落实;负责审核乡镇政府年度财务决算。

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拟定乡镇财政管理政策、乡镇财政体制建设;提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财政保障机制的建议;负责乡镇财政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拟定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财政决算的审核汇总和上报;负责全县乡镇财政队伍建设。完成局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国库股

提出并拟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管理部门预算指标;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预算内资金收支结算划拨;编制汇总全县财政决算,指导本局业务股室批复县直部门决算;统一管理和审定县财政及县直预算单位银行的开户、变更和备案;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国内债务政策,拟订贯彻落实意见和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国内债务的管理;研究并组织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包括财政统发工资和公务卡结算,下同)制度,逐步完善并适时维护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登记、审核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薪金增减变化并负责办理有关调整手续;研究有关工资政策,分析工资基金增减变化情况,测算工资定额标准,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监督和指导商业银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指导乡镇部门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七)行财股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负责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行政性经费、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拟订具体的管理办法,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半年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预算内收支标准和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行政和政法部门经费;管理教育科学文化等相关部门的经费;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八)农财股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参与管理、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农牧业专项资金、水利专项资金、重要救灾防灾资金和生态建设资金、;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预算内收支指标和政府公共财产。

(九)社会保障股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参与编制化德县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预算内收支指标和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劳动就业、医疗保险等专项资金。

(十)会计股

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令、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会计委派制工作;组织和指导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和拟订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指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监督指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工作;管理社会审计等。

(十一)经济建设股

牵头与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建设等对口管理预算部门(单位)研究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资金安排,审核项目预算,负责县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和预决算审查管理;参与研究投资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制订中长期投资计划和发展规划;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归口管理部门基金,拟定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归口管理预算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十二)企财股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公交、商贸等二、三产业中长期创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财政经济政策;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需要考虑的因素;审核、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管理决算,以及预算内收支指标和政府公共财产;负责全县农民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

(十三)外经股

按照有关政策,拟订涉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和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涉外经费;负责政府外事活动及人员费用管理;参与国外贷款项目的筛选、计划的制定工作,组织贷款项目申报、监督项目执行;负责国外贷款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本级所承担的配套资金。

(十四)工资管理中心

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时掌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新出台的工资政策。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程序、对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进行录入、审核与调整。实行工资统发,按月拨付人员工资。

(十五)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负责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授权支付和手工拨款等业务事项;监督和指导商业银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工资;严格预算执行报告制度,定期进行收支信息统计分析,负责编制决算报表。

(十六)国有资产评估拍卖中心

研究制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年检事宜;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处置收益分配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组织编印会计决算资料,进行资产报表审核汇总;对县本级部门和单位购置、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审批。

(十七)信息中心

参与制定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及各股室中心的软件开发、使用和数据处理;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十八)化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展规划。按照全县资源状况,提出开发项目,并按程序申报。建立项目库,税式择优选择开发项目。组织项目的实施(包括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组织对已完工程项目的验收。对与验收合格工程,搞好建后管理。

(十九)化德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协调指导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组织清理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财政建设等相关工作,承办全县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化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组织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县政府采购的各类实施办法及细则。编制与修订县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的限额标准,研究制度全县政府采购的中长期计划,编制县本级年底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监督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负责政府采购宣传工作,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培训。负责收集、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政府采购网络,沟通与上级采购部门的联系。

(二十一)化德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全县投资基建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的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结)算的审核,对本级自筹基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审核拨付及工程结算的审查。牵头与纪委、工经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负责评审,全过程跟踪监督。


主要负责人:袁金河

办公   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长春大街财政大楼

办公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   电话:0474-7902731

电子   邮箱:1818393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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