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化德县水利局
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11:35 作者:郭文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和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水利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有效保护,组织编制全县所有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县范围内水资源水量水质综合规划和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实施打井配套、水浇地开发、节水灌溉、防洪等工程。

(四)组织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方案的实施及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拟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组织目项申报和实施。

(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化德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统筹兼顾。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取水许可,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防治费和补偿费、河道采沙管理费的征收。

(八)负责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源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

(九)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水利局机关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对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进行综合协调,负责会议组织、材料起草、来访接待和机关文秘、档案、宣传、统计、人事、考核、督查、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政务、党建、扶贫、安全、保密、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督促检查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实施及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监督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监督指导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组织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后期扶持项目的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负责全局会计、出纳工作。负责水利项目资金的预决算,负责对各二级单位财会工作的监督审查。

(二)业务室。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各项规划。统筹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和自治区、市、县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中央和自治区、市、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贯彻执行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库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防洪调度及安全。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稽查。督察实施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开展和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室。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取水许可,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防治费和补偿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负责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负责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考察工作,督导指导重要河流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湖泊采砂管理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加强督导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   张宏文

单位   地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长安大街防汛抗旱指挥大楼

办公   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   电话:  0474-7902258

电子   邮箱:  hdsljbgs@163.com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