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市场主体责任,营造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结合化德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覆盖、协同推进、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进一步加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经营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
(二)公平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的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
(三)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机构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做到确职限权,保障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抽查对象、方式
1.抽查对象: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行业主体。
2.抽查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督平台-内蒙古)建立的“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确定。
3.抽查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抽查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检查。
具体内容如下: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税控设备按规定升级使用情况;账簿建立、使用及保管情况;发票的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情况;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检查;对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检查;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报告银行账号或使用、保管、获得税务登记证件的检查。
(三)组织检查
税务局内部开展抽查任务。税务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辖区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并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
(四)强化结果运用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抽查问题线索移交移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立案查处等后续处理工作机制,对于经抽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视情况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信用监管,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实施步骤
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对随机抽查对象的检查活动;制定和细化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确定抽查内容和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严格对照抽查清单,根据确定的抽查对象,组织现场联合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亮点和做法,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的问题,报告工作进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
(四)完善机制方法。在检查行动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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