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化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和《乌兰察布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乌财监〔2020〕10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加快推动实现“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在2022年底基本建成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升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主要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总体设计、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的原则,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中心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逐步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
(一)主要任务
1.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整体收支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形成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1)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县本级政府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变相增加政府债务。本级政府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着力支持国家、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同时不得设定超过中央、自治区的民生保障标准或擅自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开展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工作职能、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等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制定整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评价,推动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
(3)加强政策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产出、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新增项目建立绩效评估论证机制,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控,实施完成后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对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和退出。
2.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立“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1)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投资主管部门要从政策和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等方面,对新增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财政部门要从财政资金投入的合理性,保障措施的可靠性等方面,对财政投资额大、社会影响广的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独立开展绩效评估,评估和审核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依据。
(2)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同时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和清晰、细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无绩效目标的项目不能安排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的审核,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预算安排环节。同时,要建立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申报、审核、批复、公开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实现绩效目标和部门预算同步编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3)建立预算绩效跟踪监控机制。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要建立绩效目标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预算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控,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和执行进度,当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停止执行。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无法继续实施的,要及时收回资金。确因政策变化、突发情况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同预算一并调整,并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建立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预算执行结束或政策、项目实施完毕后,预算部门要对预算执行情况或政策、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自评,并向财政部门报送自评报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选择一定比例的绩效自评项目实施抽查,重点抽查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和自评结果的真实性。重点评价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选取社会影响较广、投资金额大、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积极探索财政扶持政策和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
(5)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绩效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到预算部门或单位,预算部门或单位根据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管理责任。财政部门要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调整预算和安排以后预算的重要依据。
3.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
(1)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要结合“减税降费”“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政策和工作要求,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和质量、政策实施效果、预算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等,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同时,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管理。
(2)建立其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政策设立、延续依据、征收标准、使用效果、退出机制,以及专项债务的支撑等能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贯彻国家战略、收益上缴、支出结构、使用效果等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精算平衡、运行风险等情况。
(二)重点工作
1.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
(1)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各类制度要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预算绩效监控、预算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2)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要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流程,结合自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借助大数据技术手段,加快构建功能完善的数据交换平台,促进各预算部门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信息互联互通,增强绩效信息的分析和利用能力。
(3)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方法。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做到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要创新和充分运用各类绩效评价方法,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硬化预算绩效管理刚性约束
(1)明确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财政部门要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项目支出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3.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绩效目标设置和实现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财政部门要将年度重要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推进部门、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将绩效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树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财政协调、部门主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体系。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统筹谋划各项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到部门预算;成立专门机构,增加专职人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督促指导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
(二)强化业务培训
要对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开展多层次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不断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努力培养一支素质高、肯吃苦、能战斗的预算绩效管理队伍。
(三)强化工作考核
县人民政府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部门和单位、下级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计分指标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财政部门负责考核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按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单位,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严肃监督问责
审计部门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审计预算支出绩效、政策实施效果、绩效责任落实和部门绩效自评等内容。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能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致使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实行绩效问责。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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