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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大会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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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25011706738F/2023-0010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机关: 化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27
文号: 化政办发〔2022〕12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大会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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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免疫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202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大会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全县从3月25日开始到5月30日为春防集中免疫时间,这次春防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除免疫保护期内的羊外)3种动物疫病;计划免疫的有猪瘟、猪蓝耳病、牛结节性皮肤病、鸡新城疫、羊痘、羊三联、狂犬病、兔瘟等。今年春季,奶牛、黄牛、羊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苗免疫,所有猪使用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强制免疫,奶牛确保做到“一年三免”。切实落实补防补免制度,确定强制免疫的补免日,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新城疫计划免疫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保证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稳定;狂犬病、羊痘、炭疽、羊三联等计划免疫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在春季对所有牛进行一次牛结节性皮肤病集中免疫,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加强毗邻外省、县地区和候鸟栖息地的畜禽免疫工作,建立稳固的免疫带。要及时上报免疫进度,向社会公示集中免疫工作安排,建立完善免疫档案。加强防疫人员培训工作,尤其是免疫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同时,要建立健全防疫人员考核制度,完善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和免疫效果考核中不合格的防疫人员惩戒及解聘机制。

(二)认真组织开展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排查工作。在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同时,集中组织开展对中小养殖场所、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老疫区、候鸟栖息地等关键场所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排查工作。要加大对农贸市场活禽摊点和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的疫情监测排查,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三)完善疫情预警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动物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加强疫情信息网络建设,完善疫情预警预报制度,规范动物疫情上报程序,及时、逐级、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越级上报;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规范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加强动物疫情应急机构、队伍建设和突发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系统运行机制,及时充实完善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制定重大动物疫病流调、监测方案,及时、全面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和病原学监测、流调工作,做好信息分析评估。对抽检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进行补免。加强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病原学监测,准确掌握病原分布动态,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五)扎实推进布病、包虫病防控工作。一要按照《乌兰察布市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认真开展畜间布病防控工作,针对畜间流产可疑畜群、外购牲畜、人间新报告病例等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追溯性“双向流调监测”的调查工作,保障畜间布病防控各项措施及时、全面开展;二要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奶牛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与净化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奶牛养殖场为单位,实施免疫、检测、扑杀等措施相结合的防治与净化策略,做好奶牛“两病”防治与净化工作。三要按照包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实施牛、羊和犬包虫病流调、监测、驱虫等工作,结合卫健委提供的人间包虫病情况,开展主动溯源调查,查明本辖区内畜间包虫病感染与流行情况,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加强畜禽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检疫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监管记录制度等可追溯体系建设,完善畜禽屠宰监管制度,健全人员、机构队伍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动物标识制度,保障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卫生安全。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切实落实检疫申报、运输车辆备案、消毒、落地报告等各项措施。强化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严格24小时上岗,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加强对养殖户防疫监管,严格审查动物防疫条件,指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措施,消除疫情隐患。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拒不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逃避或抗拒检疫以及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

(七)做好人员防护和消毒灭源工作。要按需及时足额组织采购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品等物资,着力提高防疫人员防护装备水平,提高防护能力,并指导督促动物防疫人员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做好自身防护,切实保障动物防疫人员健康安全。同时,要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集中开展消毒灭源行动,规范消毒程序,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非洲猪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消毒灭源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生物安全措施。

(八)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印发明白纸、挂图、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指导养猪场(户)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经营、屠宰、运输等重点人群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要深刻认识当前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的复杂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全面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保免疫质量”的原则,认真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加强与农科局、财政局、交通局、林草局、卫健委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强化协调沟通,信息共享,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

完善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村级防疫员的津补贴足额到位,县农科局做好免疫、免疫效果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流行病学调查、检疫、监测、消毒、宣传培训等工作,根据监测情况要及时足额拨付阳性畜禽扑杀补偿经费、无害化处理经费,应急物资更新补充的购置经费,确保疫病控制、扑灭、净化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应急物资更新补充的购置经费。

(三)技术保障

要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加大实验室设施设备的配置、更新投入力度。要加强实验室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县、乡两级兽医实验室科学、规范、准确监测水平。要切实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各项制度,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完善的各项记录和档案。

(四)督导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要在春防大会战结束后,组织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弥补漏洞,确保免疫质量。6月上旬县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较差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列入政绩考核范围,对不按期完成工作的乡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不能够履职尽责的乡镇和工作人员,并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化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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