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化德县零碳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化德县零碳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三个三”发展思路,全力做好“四篇文章”,科学有序地推进化德县零碳产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定不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建立,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推进余热余气发电项目,到年底将长顺工业园区现有的尾气全部利用完。
到2024年底,实现绿色能源供给比重大幅度增长,绿色能源供给工业园区占比达到20%以上,重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示范项目建设。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推动节能降碳,清洁生产,对规模以上企业未达到国家清洁生产行业标准的工艺技术实施全过程升级改造,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废渣利用率达到50%。实施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提高货运组织效能。
到2025年底,全县公共交通出行新能源汽车比重占30%,重点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公共配送等节约化配送方式基本形成,铁路承运比重和货运效率显著提升。完成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煤炭消费比重下降至75%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森林覆盖率达到23.5%,绿色能源供给工业园区达到50%以上,清洁能源供暖率达到30%,绿色工厂达到10家以上,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智能化,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行业能源利用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完成自治区、市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非石化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400万千瓦,绿色能源供应工业园区达到80%,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增强,面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二、主要任务
将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化各类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三区三线”,推动生态功能区走以自然恢复为主的路子,农牧业生产区走集约化、适度规模化经营的路子,城乡建设走集中集聚集约的发展路子,工业生产走低耗能、低耗水、高质量发展的路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最大限度降低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一)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构建多元互补、稳定高效的新能源供应体系,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加快化学储能、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二)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机制
全面系统推进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及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低碳发展,从源头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增加森林、农业、湿地等直接碳汇,通过碳减排交易、碳普惠等途径间接增加碳汇,实现碳中和。通过零碳园区建设,探索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路径,推动全县碳排放早日达峰。
(三)打造绿色技术创新新载体
推进能源、工业、农牧林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等各领域减碳增汇技术的综合运用,引导园区在绿色技术创新与政策管理创新上协同发力。
(四)构建产业转型升级新模式
加速园区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传统支柱产业绿色化转型、生态化升级,实现低碳、零碳排放。以园区为载体,可以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低碳(零碳)认证、碳资产管理等新业态,并吸引先进科技、人才和经营模式。
(五)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新风尚
通过园区零碳排放创建,进一步健全绿色生产生活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防治,降低能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三、工作重点
(一)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推动产业零碳化发展
1.以节能零碳为导向,提高产业准入门槛。设立专项资金,从新增产能项目开始,引导鼓励和支持园区新增产能项目生产工艺采用具备高能效、低污染、零碳排放、循环利用等特点的技术。在园区铁合金、服装、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体系基础上,建立具有约束力的产业生态筛选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力争引进装备制造企业2家、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1家以上,整合服装行业向集团化发展。2024年,年内力争引进装备制造企业2家、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2家以上。2025年,园区装备制造业和农畜产品深加工初具规模,落后和过剩产能全部淘汰化解,产业结构趋于合理。
2.执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能耗约束机制。对于已经签约的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节能低碳、零碳技术,提高生产工艺和建筑的设计水平。建立更为完善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机制,确保“十四五”期间园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产值能耗控制在自治区、市级标准以内。同时,推进现有合金产业的升级改造,提高工业附加值,使工业增加值率稳步上升,单位产值能耗达到全市标杆值。做好入园评估,对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标准的投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重点推动大唐隆德公司及天成公司合金矿热炉升级改造、中泰公司生产工艺节能改造、恒科公司6万吨锂电池新型负极材料项目,提高工业增加值率,降低能耗强度。2024-2025年,至少引进5家以上低耗能创新型企业,对冲园区单位产值能耗。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园区的产业定位,大力发展网络货运、电子商务检测和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在园区着力实施零碳产业示范、零碳建筑示范、零碳交通示范、零碳能源示范、零碳生活示范等工程,以削减碳排放总量、控制人均碳排放量为目标,形成体系完备的零碳园区模式。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重点完善铁路专用线货场建设,推动合金原料及产品、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和市镇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持续推进陆港物流园区建设,设立保税仓、金融监管仓、海关监管仓等,开展现货、期货交易,不断提高铁路承运比重和货运效率。实施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提高货运组织效能。2024-2025年,大力发展网络货运、电子商务、监测和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配套发展餐饮娱乐住宿、维修维护等生活性服务业,削减碳排放总量,创建零碳示范工程。
(二)优化结构、提高能效,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1.以绿色低碳为导向优化园区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光氢储四大产业,推进新能源产业与其他产业耦合发展。鼓励园区高耗能企业实施分布式及分散式风光自发自用项目,在“十四五”期间打造一批绿电直供园区项目。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重点推动三峡500MW源网荷储项目、蒙能集团1000MW保障性绿电直供项目、天成公司4MW分布式光伏绿电直供项目、亿力公司6MW分布式光伏绿电直供项目建设。2024-2025年,力争在园区实施50MW以上分布式风光互补绿电直供项目,加强能源的梯级利用,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能源系统。
2.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提升专精特新、机器换人、节能节水改造、机电设备改造等铁合金行业能效水平,全面淘汰能效不达标的用能设备,重点推动合金企业全密闭改造、配电系统、电机系统、变压器等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鼓励智能用电器、节能电器的应用,推广分布式电源与智能电网的有效融合。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园区企业配电系统、电机系统、变压器等所有落后机电设备全部淘汰,鼓励使用智能、节能设备。培育专精特新企业3家以上。2024年,工业用水全部改造为封闭式循环用水,所有合金企业出渣全部改造为干渣,加装出渣集尘装置。到2025年,合金企业出炉工序全部实现机器换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5家以上。
3.推广绿色建筑,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园区所有新建建筑项目必须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同时鼓励工业、服务业和行政等大型公共建筑实施绿色改造。推动商业建筑和公共机构的景观灯、电梯、照明、水泵等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鼓励高能效设备的使用。针对大型宾馆和商场,我们加强了能耗限额监察和指标管控。积极引导推广建筑节能采光、节能照明、节水器具、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等高效节能技术与产品。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重点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和市镇基础设施节能改造。2024-2025年,提高园区及城乡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材,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能源供给工业园区达到50%以上,清洁能源供暖达到率达到30%,新建小区以及老旧小区保温改造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煤改电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创新机制、搭建平台,提升零碳管理水平
1.完善节能零碳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建立从项目入园到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节能零碳管理机制,即在入园项目能评基础上,对入园项目在设计、实施和后期生产管理过程中进行节能零碳评估和提升引导,完善绿色制造支持政策。推广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企业碳盘查、产品零碳、低碳认证和实行绿色供应链,推动建立园区高水平的能源管理体系,组织面向铁合金产业的“能耗标杆”评选活动,形成园区绿色制造的良好氛围。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适度提高节能低碳要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洁净能源、生态环境、绿色服务等新型产业。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培育自治区级绿色工厂达到5家以上,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2024-2025年,园区自治区级绿色工厂达到10家以上,国家级绿色工厂达到2家以上。持续开展节能改造工作,园区企业能耗全部达到国家先进水平,能效领跑企业至少达到3家以上。
2.建立园区节能降碳信息支撑平台。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对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企业的全部纳入能源管理范围。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在线监测,在单位和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监测的基础上,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和公共建筑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计量、管控在线监测“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管理,使之逐步具备分析、统计、预警和辅助决策功能。增强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在技术推广交流、培训、咨询、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强化节能低碳服务的力量。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继续推动“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新增3家以上智能工厂。2024年,持续推动两化融合,新增5家以上智能工厂。2025年,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智能化,实现数字赋能,企业环保、节能、安全以及生产经营实现智能化,全部接入智慧园区后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园区所有重点用能单位和其他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全部建成能耗管理中心。
(四)优化布局、注重配套,夯实园区绿色发展基础设施
1.构建节能低碳型交通体系。积极创建绿色交通建设,不断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下的结构性节能减排,加强交通运输各领域节能降碳和生态环保新技术应用,强化绿色交通管理能力建设。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新增20辆纯绿电动公共交通车。2024年,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广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公共配送等节约化方式。新增30辆纯绿电动公共交通,新增电动轿车50辆,基本实现公共交通绿色化。到2025年,形成以高纯电动公交为主体,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和步行交通系统为补充的新型交通体系。提高全县公共交通出行新能源汽车比重占30%。推广建设成10个充电站,宣传国家对电动汽车的政策鼓励引导居民购买电动汽车。
2.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体系。在城区及园区,逐步推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成具有分拣功能的垃圾中转站,完善运转网络。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争取上级资金,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引导全社会形成垃圾分类投放良好氛围。到2025年,建成绿色垃圾再生循环利用体系。
3.推动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园区碳汇能力。编制和实施化德县工业园区空气、水污染防治达标方案等相关规划,以污染防治为重点,通过实施外源截污、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与生态管理等工程与措施,改善园区主要水体,尤其是东湖公园的水环境质量。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编制完成园区空气、水污染防治达标等相关规划。2024-2025年,园区空气、水污染等全部得到有效治理,中水水质达到相关标准,利用率达到100%。
4.科学布局绿化结构。种植吸碳能力强的植物,改善绿地固碳能力。探索改善园区和企业园林管理模式,改传统园林管理方式为生态管理方式,减少人为干扰和二次污染,降低人工成本,增强生态效应。
重点项目项目:到2025年,园区公共面积绿化率达到30%,厂区绿化率达到20%。
(五)循环改造、清洁生产,助推园区绿色发展
1.以国家、自治区、市试点示范为抓手,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可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可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使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增强。按照乌兰察布市提出的“三个一批”“五化改造”要求,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从企业产业链入手,将废弃物处理转化为能源,实现材料和产品的循环利用以节约资源,有效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重点项目工程:2023年,重点推动桂康蒙达钛业、大唐隆德公司余热余气发电项目。持续推动园区余热余气综合利用,引进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工业废渣综合利用。2024-2025年,重点推动铁合金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园区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推动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推动节能降碳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对未达到国家清洁生产行业标准的工艺技术实施全过程升级改造,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建立园合金企业的清洁生产机制,通过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使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重点项目工程:在“十四五”期间,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新上制造业项目投产,2年内实施清洁生产。产2年内实施清洁生产。2025年工业园区规上企业100%开展清洁生产。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零碳园区工作指挥部作用,成立由分管县长任指挥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派驻我县乡村振兴帮扶人员任副指挥长的指挥体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担任,副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落实零碳园区工作指挥部具体工作。同时明确部门职责,促进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零碳园区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落实相关政策,鼓励项目申报,推动项目实施。
(二)强化资金扶持。统筹自治区低碳试点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零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碳金融创新为核心,积极开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各类绿色金融工具。
(三)完善招商政策。推动零碳园区成为招商引资主阵地,创新招商方式,将政策、资源、要素向工业园区倾斜。
(四)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新上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对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质量项目畅通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重点用能项目用能预算管理体系,深化用能预算精细化管理,将高耗能项目全部纳入用能预算管理,将优先用能要素向高质量发展项目倾斜。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完善常态化监察机制。优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机制。
(五)建设人才队伍。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考核评估、媒体宣传、战略与政策等相关业务人员的培养,充实零碳园区办公室人才,着力开展低碳、零碳专题培训,建立专业素养过硬、知识体系完善的工作队伍。
(六)加强宣传教育。借助网络平台,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载体建设,搭建公众教育宣传平台,传播绿色低碳、零碳理念,积极宣传国家、自治区、市低碳、零碳发展政策,普及相关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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