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牧厅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乌兰察布市《关于做好2024年春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乌政办字〔2024〕9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3月下旬至5月下旬、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分别在全县开展2024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动物集中免疫
要提早部署,根据辖区疫病流行趋势开展免疫工作,强制集中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包虫病。计划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羊痘、新城疫、羊三联、狂犬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要采取政府部署、乡镇牵头、村干部带队、业务干部和防疫员包片的方式整体推进集中免疫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效果。要结合春秋防契机,同步做好疫病流调、排查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集中开展消毒灭源专项行动,特别是毗邻外省地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要高度重视,确保建立稳固的边界免疫带。
二、高度重视人畜共患病防控
要高度重视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紧盯布病人间病例上升态势,及时召开农牧、卫健等部门联防联控会议,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在布病防控上,要实现布病疫情有效控制。同时,要加大对炭疽、包虫病、狂犬病等疫病的宣传培训,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认真做好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治。
三、积极推进先打后补工作
要提高责任意识,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4〕13号)要求,认真履行属地、部门、养殖场户的三方责任,深入推进生猪、家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的宣传和实施。要规范实施程序,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建档立卡,加强经费管理,拓展申报主体,细化补助程序,及时开展效果评估。
四、不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动物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落实。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程序及时逐级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越级上报,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规范处置,防止扩散蔓延。同时,要加强动物疫情应急机构、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完善运行机制,做好物资储备,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切实加强工作统筹保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农牧、财政、卫健、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地区间的联防联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防疫经费投入和监管,确保工作经费、疫苗经费、人员津贴等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强化工作督导,对动物防疫工作不力和出现问题的乡镇,要强化督导检查,适时进行通报点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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