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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德县灌溉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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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25011706738F/2024-00022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化德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04
文号: 化政发〔2024〕10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化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德县灌溉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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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全县机电井管理和运营,现将《化德县灌溉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4日

化德县灌溉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改行动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区灌溉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4〕70号)、《乌兰察布市农牧局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灌溉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乌农牧建发〔2024〕7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聚焦机电井及附属设施损坏、管理不规范、灌溉用水收费偏高等问题,全力推动问题排查整改,规范机电井管理运营,实现“井通电、泵出水、管道通、有计量、费合理、有人管”,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灌溉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改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化德县灌溉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刁春海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建国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郭宏志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世洋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张宏文    县水利局局长

                袁金河    县财政局局长

                郭广冰    县发改委主任

                肖靖县    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彦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    伟    县农科局副局长

                李    东    长顺镇镇长

                杨庆峰    朝阳镇镇长

                黄晓博    七号镇镇长

                张国鑫    德包图乡乡长

                于    平    公腊胡洞乡乡长

                曹    军    白音特拉乡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排查整改组、督导检查组,具体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郭宏志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牛    磊    县政府办副主任

高彩路    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志勇    县农科局副局长

温必军    长顺镇副镇长

王国光    朝阳镇副镇长

郭剑英    七号镇副镇长

张    强    德包图乡副乡长

牛    海    公腊胡洞乡副乡长导

李蒙峰    白音特拉乡副乡长

成员:

刘    超    县政府办干部

郭文县    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王海波    县农科局畜牧兽医股股长

郝卫东    长顺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志宏    朝阳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荆旭东    七号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    宁    德包图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院建祥    公腊胡洞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彩峰    白音特拉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职责:主要负责灌溉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等。

(二)排查整改组

组长:

郭宏志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张宏文    县水利局局长

袁金河    县财政局局长

郭广冰    县发改委主任

肖    靖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彦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    伟    县农科局副局长

成员:

刘宝根    县水利局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海波    县农科局畜牧兽医股股长

孙沛东    县发改委副科级干部

韩旭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郭守金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立俊    县财政局原农开办副主任

班建宝    长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雷建蒙    朝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武晓甦    七号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干部

姚德义    德包图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干部

院建祥    公腊胡洞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乐    佩    白音特拉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职责:主要负责按照方案要求,高标准、高效率做好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的机电井排查整改和机电井灌溉用水定价收费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排查整改无遗漏。要分类汇总相关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收集佐证材料等。

(三)督导检查组

组长:

赵建国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组长:

张世洋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成员:

乔鹏飞    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董更奇    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樊元佩    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王东明    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

职责:主要负责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的机电井排查整改和机电井灌溉用水定价收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整改不严不实等问题严肃问责处理。

三、工作内容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的机电井排查整改

1.时间安排。3月1日—3月25日完成排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整改、同步验收工作;5—6月,接受市级核查。

2.排查整改范围。2011年—2018年由发改、水利、自然资源、财政、农科等部门组织实施且纳入国家高标准农田“十二五”库管理的项目;2019年—2023年农牧部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排查内容。一是是否存在有井无水、有井无泵、有井无电、管道不通等问题。二是机电井、电力配套、管道等设施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问题。三是是否存在应完工而未完工、应移交而未移交的半拉子机电井。四是机电井建成移交后,乡镇或村集体是否按要求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是否存在管护协议条款不严谨,管护时限、权责不明确等问题。五是是否存在因管护不到位导致机电井“带病运行”、废弃闲置、被占用等问题。六是是否存在国家投资机电井所有权违法违规出售、抵债等问题。

4.排查整改方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2011年—2018年项目由原建设单位负责;2019年—2023年项目由农牧部门负责),各乡镇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踏查、第三方评估、农户走访、查验资料等多种方式,按照分工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1)问题排查。一是对照排查范围内所建机电井进行拉网式排查,全方位体检,覆盖全部机电井。二是排查时要聚焦项目设计报告、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环节。特别是2011年—2018年项目要查阅历年项目资料与实地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实物量(机电井)能否与历年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数量一致、建设标准一致。三是要全面梳理排查情况,按照机电井无法运行、机电井不正常运行、半拉子机电井、未签订管护协议、违法违规出售抵债等问题分类汇总,并填写《农业灌溉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改进展情况简表》。四是排查结束后形成县级问题清单,于3月28日前报送市农牧局、水利局。

(2)问题整改。一是统一权属。各乡镇要于5月底前,将国家投资建设的机电井所有权收归村集体所有;将个人自建和国家共建的机电井所有权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村集体所有,个人投资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折旧后由村集体支付。乡镇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井使用管理台账,加强机电井监管力度。二是统一维修。各乡镇要建立专项维修计划,针对机电井质量问题及基础设施缺失问题,要立行立改,在春播前统一完成维修,确保不误农时。对废弃闲置、被占用等问题,抓紧研究整改举措。三是加强管护。6月底前,县政府统一制定制式管护协议,明确管理职责及管理期限,不符合要求的组织重新签订;农科局会同历史项目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联合验收、现状移交”的原则,抓紧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项目验收移交工作。

(二)机电井灌溉用水定价收费排查整改

1.时间安排。3月1日—3月25日完成排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整改、同步验收工作;5—6月,接受市级核查。

2.排查整改范围。全县井灌区机电井协商定价指导意见出台及落实情况。

3.排查内容。一是出台的协商定价指导意见,是否存在“空、大、虚”等问题,不能有效指导收费。二是是否存在机电井“无计量”收费,以电折水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水价是否经管护责任主体同用水户(或通过一定程度产生的用水户代表)协商确定;水费收缴制度是否通过适当的方式(公示、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告知相关用水户。四是在议价过程中是否存在监管力度不够、协调不力导致灌溉用水收费标准不合理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井长”变相抬高收费价格等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4.排查整改方式。一是统一权属。各乡镇建立机电井供用水户基础信息档案,加强“井长”监管力度,杜绝“井长”私自抬高收费标准。5月底前,将国家投资建设的机电井所有权收归村集体所有。二是统一收费标准。各乡镇规范协商定价程序,以村、合作组织为单位统一明确合理收费标准或区间,国家和个人共建机电井或个人自建机电井,明确最高限价。4月前,县政府组织各乡镇按照一村一价形式,形成供用水双方均认可的2024年度灌溉价格并进行公示。5月底,机电井灌溉用水全部落实计量收费,形成协商定价、县级审定、定期公示的终端供水价格制度。严格落实水价公示制度,定期公示灌溉用水成本、水价、供用水户基本情况。三是统一管护标准。6月底前,按照市水利部门研究制定出台的机电井管护及收费规范性制度或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强机电井使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解决好机电井管理和灌溉收费问题当作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好农民利益的重要工作,同时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取得的成果,细化举措,切实抓好整改。同时积极加强舆论引导,对群众、媒体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核实处理,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部门协作,按步推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排查整改。3月2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从4月份开始,县农科局、水利局在每月12日、27日前,分别向市农牧局、水利局盖章报送机电井问题排查整改进展情况简表和全县灌溉机电井情况表。6月底前完成整改、同步验收工作。7月5日前,县农科局、水利局牵头形成整改报告并收集佐证材料,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以政府名义报送市农牧局、水利局。

(三)压实责任,强化督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开通问题受理专线,接受群众对机电井管护不到位以及灌溉用水收费偏高等问题投诉监督,建立“接诉即办”闭环机制,确保相关问题排查整改到位。督导检查组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整改不严不实等问题严肃问责处理,对发现的“以井谋私”“以管谋利”相关问题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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