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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德县助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化德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02 09:41 作者:范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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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化德县助企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化德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化德县助企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中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乌兰察布市五届九中全会及我县十四届十一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化德县助企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聚力企业纾困解难等方面措施,切实为企业疏堵、减负、撑腰、赋能,促进各类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精准实施涉企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和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环节,精准实施自治区实施的涉企服务“一件事”,规范业务标准,优化办事流程,保障“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任务落地生效。(牵头单位:县政数局,以下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均包括县直各职能部门,不再一一列举)

2.建立企业审批帮办代办机制。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全部设立“民企综合服务窗口”,围绕2025年投资项目提供手续办理主动前置辅导、联席绿色通道、网上中介超市选取、材料辅助填报等一站式服务,并对需要办理市场准入其他类企业提供全程无纸化线上代办帮办服务。(牵头单位:县政数局)

3.开展千企万户结对帮扶行动。收集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帮扶企业储备库和个体工商户帮扶需求库。鼓励支持县内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等据实出发、发挥优势,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支持,通过调研摸底摸清当地企业的发展和经营优势项目,坚持“成熟一批、结对一批”、“积极储备、动态扩充”,组织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对已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跟踪服务,动态扩充帮扶队伍,统筹解决好帮扶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清理规范涉企审批支撑性要件。组织开展土地审批、生态环保、林草、文物、消防安全、人防等领域涉企行政审批特殊环节专项清理规范行动,适时公布清理规范评估报告和保留特殊环节清单、清理取消特殊环节清单。县政数局督促涉企审批特殊环节规范落实。(牵头单位:县政数局)

5.建立涉企用地审批事项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协调机制,项目立项后,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完善多部门审核机制,告知企业用地审批办理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协助企业办理取水、文物、林草、军事、铁路、电力等支撑性要件,最终审核结果报送至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在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发改委按月调度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及用地审批情况。(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

6.规范招投标领域管理。各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不得设置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不合理条件。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负面清单,加大处置力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举报核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维护招投标市场公正秩序。行政监管部门实时推送中标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测等数字化监管手段,实现对围串标行为的智慧化监管,提高评标评审公正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系列政策,让更多中小微企业直接拿到“入场券”。严禁国有企业凭借国企资信中标后,直接转包民营企业赚取差价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

8.降低各类企业交易成本。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署使用全区统一电子保函系统;并落实自治区相关费用下调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降低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加强金融助企服务

9.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清单。组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筛选本行业优质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清单,细化企业筛选标准,动态向金融机构推送,引导金融机构给予合理融资支持。普通商业贷款在放贷条件和利率水平上实现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化德县金融监管支局)

10.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持续推进县级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落地实施。用好“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加力银企资金供需精准对接。指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全面评估企业资信情况,在控制风险情况下,满足真正有需要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落实好无还本续贷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化德县金融监管支局)

(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11.加强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铁合金研究院、北疆算力研究院、马铃薯技术创新中心和乌兰茶晶石产业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梯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11家以上,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780万元以上。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落实政策给予的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县农科局)

12.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全面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和科技“突围”工程。围绕我县产业类别、突围点位,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建设一批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县农科局)

13.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政校企联盟作用,与高校院所定期交流对接,支持规上工业企业、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县农科局)

1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受理网点“一站式”服务能力,对接上级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15.实施好区域合作深化行动。继续推动化德县、曹妃甸区建立友好县城长期联系机制,基于已经签署的友城协议,丰富两地友城协议内容,开展线上交流、线下会面,积极促进、协调双方党政领导互访互动,在物流、商贸、政企干部挂职交流等领域展开更深层次的合作;借鉴与曹妃甸区开展的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友城合作交流模式,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成功经验,利用区位优势,服务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主动承接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的外溢高端高新产业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项目,全力打造片区产业协作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提升承载配套协同能力;主动加强与京津冀、乌大张、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等区域的交流合作,立足我县优势产业发展布局,深入开展平台招商、链式招商、以商招商、以会招商、以贤招商,紧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行业领先企业、大型国企央企等,大力开展我县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招商引资,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构建我县优势产业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

16.支持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中蒙博览会以及重点境外展会商洽活动,为企业提供信息对接、展览展会、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推动金驼蒙古国公共海外仓培育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帮助企业拓市场、抓订单,实现多元化、多渠道发展,切实为“走出去”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五)聚力企业纾困解难

17.加强要素保障。健全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和跟踪指导机制,强化环评、能评等点对点精准服务。切实解决电力、热力、燃气、用水等传统要素成本过高、供应不畅,以及环境容量、能耗指标等新兴生产要素稀缺短缺、供给不足等问题。引导企业用好绿色电价和优惠电价政策。(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18.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行动,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各项涉企行政事业性 “零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深化税务“春雨润苗”行动,强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纳税人信用等级激励措施,汲取“枫桥经验”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切实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税务局)

19.大力推进账款清欠。全面梳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明确还款主体、还款方式和最终还款期限,多渠道筹集还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新增专项债券,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定期调度还款工作进展,分析清欠情况,重大事项提级办理。(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六)优化规范执法行为

20.梳理规范涉企监管事项。督促县直各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设定的本部门行使的涉企监管事项,实现涉企监管事项纳入内蒙古“互联网+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动态更新。依托内蒙古“互联网+监管”平台,汇聚监管企业、对企监管行为等监管数据,打通涉企监管数据壁垒。(牵头单位:县政数局)

21.规范行政检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加快推行“扫码入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流程,常态化年度检查在年初一次性告知企业,特殊性检查提前告知企业,按季度调度公布检查清单,对趋利性执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合理确定监管对象,完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联合抽查流程,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实行“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模式,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建立完善事前合规指引,事后执法回访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发改委)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财政局牵头的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助企行动进展情况,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做好助企服务有关工作,推动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二)构建协同发展体系。按照方案任务分工各牵头部门开展问卷调查问需于企,主动了解企业需要,充分征求企业意见。建立服务企业评价机制,畅通企业投诉、咨询和意见反馈通道,严防助企行动走过场、搞形式、做样子。

(三)强化舆论引领效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资源,大力开展典型案例推广,积极宣传助企行动成效和助力企业发展的成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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