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化德县鸿源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麻油;生产 / 购进日期:2025 年 6 月 8 日;抽样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检验不合格项目:“苯并 [a] 芘” 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实测值为 14.6,参考值为≤1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经核查,化德县鸿源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胡麻油(生产 / 购进日期:2025 年 6 月 8 日)“苯并 [a] 芘” 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采取风险防控措施:2025 年 7 月 3 日,执法人员将该公司剩余 516 斤未罐装胡麻油封存于我局仓库内;通过查阅该公司提交的《召回台账》《与大同启祥瑞食品有限公司沟通记录》,并对大同启祥瑞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延伸核查,确认该公司已于 7 月 8 日起协助下游启动召回流程,目前召回工作有序推进,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流入终端市场的情况。同时,该公司积极整改,2025 年 9 月 17 日,委托化德县检验检测中心对胡麻油进行检验检测,包括 “苯并 [a] 芘”、亚油酸、亚麻酸等在内的 6 项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此外,该公司已制定《台账管理制度》,明确库管人员为台账管理第一责任人,且将岗位职责、台账保管要求、查阅流程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公示于仓库显眼位置。执法人员现场模拟 “库管离岗” 场景,库管人员严格按制度要求填写《台账交接记录表》,将销售台账、出货台账移交生产经理保管,交接记录要素完整(含交接人、接收人、交接时间、台账名称及数量),完全符合 “每日核对、离岗交接” 的要求。针对 “苯并 [a] 芘” 超标问题,该公司通过设备升级与人员培训,从技术和管理层面彻底解决了 “炒料超温” 问题,有效阻断了不合格产品流通,未发现产品失控风险。
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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