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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朝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朝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2 11:17 作者:朝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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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朝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化德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朝阳镇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镇十大股村 电话:0474-76100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乌兰察布市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平台载体,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督查力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我镇政府镇直单位项目公开、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全面、真实的要求,公开相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2021年我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1年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回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朝阳镇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先审后发”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我镇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做好平台建设,落实我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组织机构、动态信息、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等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认真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公开方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朝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一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要进一步提升;舆情引导和回应关切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履行好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朝阳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化德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明确公开内容。按照全面、真实的要求,公开相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持续指导推进全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化德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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