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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朝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朝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0 15:20 作者:朝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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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朝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化德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朝阳镇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镇十大股村 电话:0474-76100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乌兰察布市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公开水平,加大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参与和回应关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我镇政府镇直单位项目公开、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全面、真实的要求,公开相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2022年我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2年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回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朝阳镇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先审后发”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我镇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做好平台建设,落实我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组织机构、动态信息、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等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认真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公开方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朝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我镇将进一步改进:一是严格执行部署,抓好贯彻落实。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打通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破解“信息孤岛”。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工作水平。继续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加深对《条例》的认识,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通过网络宣传、“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三是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制度运行。我镇将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新形势、新时代下的工作要求,继续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朝阳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化德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持续配合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化德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2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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