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化德县诚信建设工程
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两会精神及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县两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诚信建设工程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续用力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巩固拓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领域成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诚信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政务诚信
1.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收官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部门单位;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开展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加强对过场式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的监督,以执法规范化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3.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十公示”。实现数据及时率、合规率、上报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4.健全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机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开展已下放的行政权力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2025年9月底前完成)
5.新增 30 个“高效办成一件事”、150 项“全区通办”事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6.落实政府债务清偿长效机制。持续排查整治各级政府部门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不履行合同协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政府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县人民法院;2025年 12月底前完成)
7.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落实自治区招商政策承诺事项兑现通报奖惩机制,持续推进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合同备案工作。(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202510月底前完成)
8.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持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守法履约意识和水平。用好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发挥好信用核查结果在招录、考核、选拔任用等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商务诚信
1.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编制 2025 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长效工作机制。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各部门信息归集共享,提高信用信息应用水平,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享尽享、应开放尽开放”。(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2025年6月底前完成)
2.拓展使用专项信用报告。在政务服务、商务领域、金融市场等 42 个领域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2025年3月底前完成)
3.创新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在科研、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和品牌、安全生产、商贸流通、工程建设、水利、交通运输、财税消费、金融、进出口贸易、家政服务、人力资源市场、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深化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等工作中广泛应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4.健全信用奖惩机制。更新《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2025 年 12月底前完成)
5.推动诚信兴商与促进消费深度融合。在商贸领域促消费活动中开展系列诚信建设活动,在抓好“两新”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实中推广诚信兴商理念。(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2025年9月底前完成)
6.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加强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运营,有效拓展数据归集共享的广度与深度。创新推出更多信用融资产品,用足用好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7.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建立经营主体诚信教育制度,励经营主体主动公示信用信息,作出信用承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8.持续开展商务失信行为整治行动。对安全生产、运输车辆快递行业、项目施工、兑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文旅市场、税务领域、食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网络销售等方面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2025 年11月底前完成)
(三)社会诚信
1.严格落实《条例》。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配合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党委宣传部、县司法局;2025年6月底前完成)
2.拓展“信用+”应用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信用积分’机制,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以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扩大“信用+”实施范围,实现守信有感、守信有益、信用有价。(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3.持续开展社会领域失信行为整治行动。对虚报冒领各类资金、教育科研学术不端、开办黑中介黑考培、过度诊疗、评审舞欺客宰客等失信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4.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托政府网站持续主动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2025 年 11月底前完成)
5.一体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等。(牵头单位:县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持续推进)
6.持续打造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标杆企业和诚信个人。(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工商联;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7.讲好诚信内蒙古故事。组织自治区各级媒体开设“诚信建设大家谈”等专栏专题,常态化宣传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区通办”事项,挖掘报道“承诺制+全代办”服务模式典型案例,做好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成效报道,曝光一批失信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诚信典型上电视上新闻、进公园广场和街道社区进各行各业“光荣榜”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网信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司法公信
1.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两项监督”,防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纠正应立不立、违法乱立、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牵头单位:县人民检察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2.深入推进虚假诉讼联合惩治,推动机制共建、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牵头单位:县人民检察院;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2025 年 11月底前完成)
3.扎实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持续推进)
4.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常态化开展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问题治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深化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依法甄别纠正机制,持续清理解决刑事积案。(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2025 年11月底前完成)
5.持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基层实践点”,多措并举破解涉企、涉府执行难题,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涉企执行监督,办理一批执行领域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件。(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6.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系列活动。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破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执业评价,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和行业协会风险警示制度,依法查处行业违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组织推进、统筹调度、通报督办、宣传报道等工作机制。县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4个领域推进组要持续加大对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清单式管理落实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建立“季例会”和“月调度”机制,定期汇总诚信建设工程推进情况,研究问题、制定举措。强化通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点对点制发提示函督促整改落实。全方位多维度深化宣传,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充分展现化德县诚信建设成效,持续提升诚信建设品牌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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