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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5项整改任务)
来源:化德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24 16:52 作者:化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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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关于印发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由乌兰察布市工信局和化德县人民政府同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

联系电话:0474—7902105

邮寄地址:化德县党政大楼二楼办公室225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未批先建、违规审批问题多发。2018年以来,自治区未经节能审查违规建设的“两高”项目多达42个,盟市、旗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2017年以来越权为32个“两高”项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其中乌兰察布市未批先建18个项目、越权审批20个项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把关不严,在乌兰察布、鄂尔多斯、阿拉善等盟市能耗强度控制不力的情况下,2018年至2020年仍继续审批以上盟市合计20个“两高”项目的能评报告。

未批先建涉及化德县4个项目,分别为内蒙古亿力冶金有限公司矿热炉产品转型技改项目、化德县金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万吨硅锰合金技改项目、化德县嘉铭钢业有限公司2×30000KVA半密闭镍铁炉转型改造2×36000KVA全密闭硅锰合金炉项目、化德县蒙誉铁合金有限公司2×30000KVA高碳铬铁矿热炉建设项目。

越权审批涉及化德县7项:新鑫泽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2×33000KVA全封闭硅锰合金矿热炉项目、化德县天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硅锰合金及尾渣、余热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化德县蒙达钛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钛渣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化德县五洲钢业有限公司8万吨/年镍铁合金建设项目、化德县中泰镍铁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高碳铬铁矿热炉技改扩建项目、化德县坤盛铁合金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硅锰合金技改项目、乌兰察布市雄伟光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微碳合金项目。

责任单位

化德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全面梳理涉改项目,分类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

(1)对于未批先建项目开展能源督查,能效达到一级标准的,报请自治区发改部门补办节能审批手续;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按照“一企一策”制定节能技改提标方案,限期进行提标改造,改造方案按程序报请自治区发改部门审查备案,补办节能审批手续。2022年12月底前完善节能审查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工停产。

(2)对于越权审批的项目由原审批部门撤销节能审查意见,同步开展能源督查,重新依法依规履行节能审查手续。

(3)严格新上项目审批,落实分级审批政策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初审,精准落实能耗指标来源,严禁越权审批、未批先建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

化德县:1.未批先建化德县4个项目,已完善能评审查手续

2.越权审批化德县7个项目,已经撤销原节能审查批复文件,重新完善了节能审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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