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93号)要求,依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第十八条,我局对全县现有的矿业权项目进行了清理排查,现将以下1宗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
为切实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充分保障矿业权人享有的知情权和申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我局已于2024年9月24日在化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拟将1宗过期采矿权纳入自行废止名单的公示》。
现公示期已满,未收到任何异议,向社会予以公告注销。
附:1宗过期采矿权纳入自行废止名单
联系人:化德县自然资源局王胜利(15247477117)
化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日
1宗过期采矿权纳入自行废止名单
序号 |
采矿许可证号 |
申请人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C1509002019117150148906 |
化德县伟业经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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