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全县耕地115.25万亩。其中:水浇地15.81万亩,旱地99.44万亩。
2.园地。全县园地0.0007万亩。其中:果园0.0001万亩,其他园地0.0006万亩。
3.林地。全县林地62.0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92万亩,灌木林地48.68万亩,其他林地7.49万亩。
4.草地。全县草地178.0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73.22万亩,人工牧草地0.02万亩,其他草地4.79万亩。
5.湿地。全县湿地0.84万亩。内陆滩涂0.84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68万亩。其中:建制镇2.23万亩,村庄5.26万亩,采矿用地2.02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7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县交通运输用地3.2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03万亩,公路用地2.19万亩。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0.37万亩,湖泊水面0.68万亩,水库水面0.12万亩,坑塘水面0.77万亩,沟渠0.03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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