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 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化德朝阳加油站增设 LNG 加气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化德朝阳加油站增设 LNG 加气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内蒙古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朝阳镇十大股村。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化德朝阳加油站增设 1 座 LNG 整装橇及基础,内含 1 座 60 立方卧式 LNG 储罐、2 台单枪加气机;原站房后侧接建 4 个功能间(1 间配电及加气控制室,1 间空压机间,1 间水冲厕所)以及配套其他附属设施。
6、预算经费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343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建设场地内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场地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与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稳评责任单位:中国石油内蒙古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平
联 系 电 话:13614742229
稳评评估单位:内蒙古建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邬丽君
联 系 电 话:1874810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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