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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11刀拉胡洞至长顺镇段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来源: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征集时间:2025-11-21—2025-12-11 作者: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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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11刀拉胡洞至长顺镇段公路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关于G511刀拉胡洞至长顺镇段公路工程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化德县境内。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的行业规划和地区规划。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G511刀拉胡洞至长顺镇段公路工程,工程占地面积326.55亩,公路建设方案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对旧路加宽改造,荷载等级为公路-1级。路线全长3.622公里,设计速度80km/h,主线路基土石方10.7616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79.369千平方米,设置涵洞2道,互通立交2处,分离立交1座,平面交叉3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1475.97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施工期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影响;施工期间的安全影响;施工流动人口管理及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群众。

2.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项目建设持有和态度。

3. 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形成更加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1日

联系人:段贵                                                              联系电话:13684786764

电子邮箱:1152402221@qq.com                              地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结果反馈

2025年11月21日,《G511刀拉胡洞至长顺镇段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12月11日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征集活动已结束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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