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为继续维持我县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腮腺炎和风疹疫情,切实维护我县儿童健康,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我县决定于2023年4月6日—6月10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疫苗补充免疫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充免疫凡在2016年1月1日—2023年4月1日出生满2月龄儿童根据《化德县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充免疫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充免疫。
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补充免疫
凡在2019年10月1日—2023年4月1日出生满8月龄的儿童根据《化德县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补充免疫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补充免疫。
请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县内各接种门诊进行补充免疫。
接种地点:化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民社区卫生服务站、七号镇卫生院、朝阳镇卫生院。
化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4月12日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