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9日,化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2022年版《化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清单》相关内容,现作解读如下。
一、《清单》的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各地区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清单》的梳理过程
根据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和《乌兰察布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了旗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的时间步骤、具体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化德县在《乌兰察布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县(县、乡镇)行政许可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经过全县各部门的梳理,相关部门研究审核和修改完善,形成《清单》送审稿。经化德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关于印发〈化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化政发〔2022〕90号)。
三、《清单》的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包括2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包含217项,梳理依据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乌兰察布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全县各部门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认领,并对实施依据等要素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了县级层面的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
二是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包含6项,清单内容为自治区各部门依据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梳理编制,全县各部门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认领,并明确了县级层面的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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