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内政发〔2017〕136号)等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文件精神起草的。
二、主要内容: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内容也在不断变化,日益科学化、精细化。本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范围。二是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坚持可行性论证、科学性决策,考虑财政综合平衡、注重绩效,实行全过程管理、压实责任。三是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四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了项目计划编制原则、项目计划内容、项目计划下达、项目计划调整、项目资金拨付。五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六是进一步明确了控制价审核的程序。七是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八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明确了开工建设、施工要求、工程变更、工程款拨付、竣工验收等内容。九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政策实施意义:《通知》对加强化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防止政府违规举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发挥政府投资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