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牧厅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乌兰察布市《关于做好2024年春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乌政办字〔2024〕9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根据实际,特印发本通知。
二、动物集中免疫时间 于3月下旬至5月下旬、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分别在全县开展2024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
三、具体要求 包括全力做好动物集中免疫、高度重视人畜共患病防控、积极推进先打后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工作统筹保障5方面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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